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公司简介 | 资质荣誉 | 新闻中心 | 服务项目 | 企业风采 | 物业常识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河北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有多年的从业经验,使我们最贴近业主的需求;集专业化运作之优势,山水物业将从规划设计、材料和设备选型、施工管理、销售等多角度,为合作方提供最符合现实使用情况和最贴近业主实际需求的专业建议
百度
搜房网
 您现在的位置: 河北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新闻中心 >> 正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河北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3/5/24 14:02:02 阅读次数:
分享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版权所有:河北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百度地图 google地图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89号 电话:89906389 邮编:050071
邮箱:shanshuiwuye@139.com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